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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   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范围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   (三)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作...

江苏印发《交通强国江苏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率先建成交通强省,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交通强国江苏方案》。 着力构建高水平的绿色交通体系 1.促进资源集约循环利用。加强土地、海域、岸线、空域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促进城市绿色配送发展,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2.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的推广,加快港口、机场岸电设施建设与使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强港口水污染防治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3.推进生态保护,打造交通绿色廊道。实施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港口码头等交通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打造长江和京杭大运河两条绿色廊道。 4.提升绿色发展保障能力。强化跨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完善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等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强化交通能耗、排放监测监管,完善绿色发展考核机制,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应用。

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收费时间。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4月28日

【新华日报】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

本报讯 5月31日,《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宣贯日活动在南京举行。该《条例》首次以省地方性法规明确村道的法律地位,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作了具体规定,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我省将在农村公路管理中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 《条例》强化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突出农村公路的设施保护和安全管理,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农村公路工作职责,参照“河长制”的成功经验,在农村公路管理中推行“路长制”,规定县、乡、村三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条例》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资金和农村公路运营中政府所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规定政府“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并规定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投入,建立资金补助机制,并适时调整。《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应当“适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经过学校、农贸市场等混合交通量较大区域的农村公路应当参照城市道...

江西农村公路养护省补资金翻番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翻一番,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 江西将落实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的标准统筹安排,补助标准实现翻倍增长。 根据《方案》,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简称替代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15%,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再降低。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改建。 江西将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实行“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筹资模式;加大对重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使用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等。 《方案》明确,江西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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